
2021年07月,冀Bxxxxx/冀xxxxx挂解放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至河东区长深高速1601km+200m路段,与苏Hxxxxx江淮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2021年07月26日我公司根据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委托对交通事故现场及车辆进行实地勘验并检测记录,并于2021年08月05日出具鉴定评估意见书。
1.确认解放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制动初速度)应为88~89km/h。
2.事故发生时,解放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由南向北(沿道路中心花坛东侧第三车道)行驶,其前部右侧与江淮牌小型轿车(江淮牌小型轿车事发时的行驶轨迹无法确定)后部左侧发生碰撞,随后解放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向西北方向偏斜移动,江淮牌小型轿车顺时针向北旋转滑移至最终停止位置。
3.江淮牌小型轿车右后轮轮胎爆胎应发生在与半挂车的接触碰撞过程中。